2017-01-03 10:51 来源:大河网
7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通告称,7月1日,中消协就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被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正三轮摩托车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这是新《消法》实施以来,中消协首次提起公益诉讼。

中消协发布公告称,2015年12月,中消协接到投诉举报函,反映山东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尺寸超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很多车辆还因不符合国家标准无法上牌,发生交通事故难以追责和索赔,严重影响广大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公益讼诉”)。
中消协认为,就此提起公益诉讼有助于保护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安全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具有重大现实意义。这也是消协组织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规范和治理行业突出问题、警示和惩戒不法经营行为、依法履职的要求。据此,中消协决定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职责,中国消费者协会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要求判令雷沃重工 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已被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撤销的所有型号产品;
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所有型号产品;
消除其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的所有型号产品的安全风险;
确认被告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的行为对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欺诈行为”;
判令雷沃重工承担中消协为公益诉讼支付的各项费用以及诉讼费用。

7月25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谁能提起公益诉讼?


记者:王建芳
编辑:吕曈
来源:河南法制报综合整理


大河网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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