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缉113名在逃人员 他们冒充军人电信诈骗!冒充军人该当何罪?

2017-01-03 10:51 来源:大河网

9月9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发布消息,上蔡县公安局发布通缉令,即日起对113名上蔡籍冒充军人电信诈骗犯罪的涉案人员进行通缉。澎湃新闻统计发现,这113人遍及上蔡县10个乡镇,出生年份从1962年到1998年,其中有21名90后。

上蔡警方此次“亮剑”,一次公布113名嫌犯信息,并对提供价值线索的人民群众给予3000——10000元不等的奖励!

好大的胆子!

竟然敢冒充军人,还诈骗?

这不是作死的节奏吗?

那么,

冒充军人诈骗

可不是诈骗那么简单了!

会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这是个什么罪?

既然大家比较陌生

那小编就给大家解释一下吧!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军人”如何界定?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张政伟律师说,这些在逃的人员属于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关于“军人”的界定,根据《国防法》、《兵役法》等法律规定,“军人”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也就是说,光荣退伍的就不算了~~)

同时,对于冒充军人的具体方式,“有的是非军人冒充军人,或者身着军服,或者携带、使用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者自称是某军事机关、部队、院校、医院或者科研单位的军官、士兵、学员等。有的本身是军人,但假冒不属于自己身份的其他军人身份,也可构成本罪。”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夏先园律师解释。

与诈骗罪有何区别?

同样是电信诈骗,加上“冒充军人”四个字,就成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这二者有何区别呢?

夏先园认为二者有以下几点区别:

(1)侵害的客体不同。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军队的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满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有所不同。

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法律要求,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对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也可能构成诈骗罪

小编,这又是什么意思?简短点来说,不能便宜了这些违法犯罪行为!

张政伟解释说,尽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军人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

结合这两个罪名的法定刑及这种犯罪的实际情况,一般应该区分骗取财物是否属于数额巨大两种情况分别对待:

数额较大→→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在骗取财物不达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诈骗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数额较大的条件限制,法定最高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在构成上无数额较大的限制,其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显而易见,后者重于前者,因此这时应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定罪。

数额巨大→→诈骗罪

如果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况,诈骗罪则是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达无期徒刑,显然诈骗罪重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因此,在冒充军人骗取财物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已不再能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所包括,而应适用数罪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见到这些人,请迅速报警!

通缉人员

通缉人员

通缉人员

通缉人员

通缉人员

通缉人员

通缉人员

通缉人员

通缉人员

记者:黄慧

编辑:黄慧

来源:河南法制报(部分综合上蔡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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