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颠覆国家政权罪!利用访民“挑事”的周世锋等4人被公诉

2017-01-03 10:51 来源:大河网

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翟岩民、胡石根、勾洪国4人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他们打着“法律人”的幌子,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由律师、推手和所谓的“访民”相互勾连,与西方反华势力相勾结,组织策划炒作了40余起案事件,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这些曾经的“法律人”是如何亲手将自己推上被告人席?又是怎样一步步堕向深渊的?

他们是一个有预谋、有策划的团伙

2015年,在公安部的部署指挥下,一个重大不法团伙被推崔,他们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据侦查机关前期掌握的证据,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策划、有组织、与境外反华势力有勾结的团伙。他们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构成了一个层次分明的“行动圈”。“行动圈”共分三层,组织核心层,包括被提起公诉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周世锋、刘四新、黄立群等人;策划行动层,包括王宇、王全璋和推手吴淦、翟岩民、包龙军等人;跟风参与层,包括刘星、李某某等“访民”。

周世锋等人是“圈”里的核心,也是组织策划敏感案事件的“导演”和“主角”。除此之外,“圈”里的“摄像”和“后期制作”还扮演着公关和网络水军的角色,便于后期的添油加醋,火上浇油,并有专人整理相关内容,发到境外网站,制造更为强大的舆论压力。

犯罪嫌疑人翟岩民供述,他们定期组织聚会、聚餐,交流“经验”,商讨计划,还通过微信、QQ群、“电报”等即时通讯进行沟通联系,煽动策划,业务培训,让参与律师不要按照法律程序走,不要遵守法庭秩序,要强势一些,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处理案件。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周世锋

自导自演剧情炒热事件对政府施压

想让一个案件迅速发酵成一起全国性的舆论事件,除了精心组织策划外,“剧本”和“演员”也很重要,周世锋专门招收一些不遵守法律准则的“死磕”律师,甚至用伪造律师执业履历、律师证等手段招收一些胆大、有前科的人员充当“律师”,利用他们“敢冲敢打”的“特长”给以资助,培养成公开对抗法庭,幕后挑头滋事的“骨干成员”。

在代理案件时,周世锋除了看代理费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没有炒作点。一旦找好切入口,“死磕”律师就开始挑事、再有推手策划组织,“访民”围观滋事。他们用散布谣言、人肉搜索、给官员“设灵堂”、聚集“访民”静坐、喊口号、举标语、拉横幅等方式伪装成戴着追求事实真相的面具的“正义使者”,以此来达到扬名获利、制造社会混乱的目的。

“从我2013年进入这个圈子,只要国内发生一些敏感事件,他们就按这种固定的模式和流程进行炒作。”翟岩民说。

他们通过采取庭内扰序庭外滋事,来炒热事件,用假象引导舆论,对政府施压。

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连从事犯罪活动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更多的事实指向了周世锋们与境外反华势力相勾连,从事着不可告人的犯罪活动。

据了解,周世锋与加入地下教会的胡石根、勾洪国、翟岩民等人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律师和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

2014年以来,勾洪国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参加有关颠覆国家政权培训,参与炒作热点案件,并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期间,勾洪国出资并联络胡石根、周世锋、翟岩民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形成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

除此之外,锋锐律师事务所和部分“死磕”律师还接受境外资助,利用舆论炒作国内敏感案事件,宣扬一些极具煽动性的消息,锋锐律所官方网站和微博发布的多张图片也显示,美联社记者以及德国二台等欧美媒体曾多次前往锋锐律所。

法律条文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编辑:张可

来源:综合法制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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