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9 08:39 来源:大河网
(记者 宋向乐)12月18日,大河网记者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发布通告,今后在重污染天气黄色级别及以上预警期间,郑州市将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和外地过境重型货车在郑州部分区域内通行。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限行措施的实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郑政文【2016】170号)要求,当重污染天气黄色级别(预测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及以上预警期间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有关车辆限行事宜。
此次限行车辆的类型,主要是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工程渣土车(运输渣土的工程车辆)、外地过境重型货车。
限行区域主要是以下范围:
(一)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工程渣土车的限行区域是:北三环路(含本路)以南、西三环路(含本路)以东、南三环路(含本路)以北、东风东路(含本路)以西南、平安大道(含本路)以南、107辅道(祭城路至商鼎路段,不含本路)以西、商鼎路(107辅道至中州大道段,含本路段)以北区域内。
(二)外地重型货车的限行区域是:北四环路以南、西四环路以东、南四环路以北、107国道以西(以上均不含本路)区域内。
不受限行措施的车辆类型主要有: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部队和武警车辆;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教育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
(三)公安交警部门的道路清障和事故救援专用车辆;
(四)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热力、道路养护、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的专用车辆和邮政专用车、押款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纯电动汽车。
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交警将采取电子监控抓拍和设卡盘查等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在重污染天气黄色级别及以上预警期间,郑州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采取公交车、地铁、非机动车、步行等方式出行,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限行措施的取消,以市政府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指令为准。


大河网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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