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16:02 来源:大河网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曹存正辞去市人民政府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年9月19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曹存正辞去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
(2016年9月19日漯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蒿慧杰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高喜东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