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5个月 河南2331人(次)因环境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

2017-06-05 15:29 来源:大河网

(记者 祝传鹏)6月3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纪念“6·5环境日”大型广场公益宣传活动上获悉,今年1-5月份,全省2331人(次)因环境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

据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5月底,全省因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扬尘等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辖区内环境问题突出、污染严重等原因,共有2331人(次)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正处级23人,副处级93人,正科级339人,副科级364人,科员392人、其他1120人。具体包括:内黄县鑫升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国伟、新安县万基控股集团常务副总经理李小宝、浚县新镇镇副镇长侯宝军等241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党纪处分;开封市顺河回族区环保局长吴经喜、平顶山市高新区遵化镇镇长鲁宏峰、黄台街道办事处主任王延超、濮阳市产业聚集区纪工委书记王洪杰、安阳市殷都区工信局局长贾新才、新密市交巡警大队大队长朱洪建、灵宝市宣传部副部长张建晓等277人分别受到撤职、降级、记大过和行政记过的政纪处分,还有1813人受到组织处理、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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