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做担保担成“老赖” 南阳俩副局长被拘留

2016-12-02 08:30 来源:大河网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焦怡琳

昨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起执行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南阳市卧龙区的两个副局长当起“官赖”躲避执行被拘留、银行拒不协助查封被罚款10万元等案例。

  【案例1】俩副局长做担保惹事上身

借贷关系中的担保人不是随便当的,一旦借款人没有能力还款,担保人就有义务还钱。4年前,南阳市卧龙区的两个副局长卢某和李某,为一宗25万元的借款做了担保,借款期限为2个月,利率为3%。但借款期到,借方一直没有还钱。一场官司闹到法院,卢某、李某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随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在执行过程中,借款者死亡,其妻儿下落不明。作为担保人的俩局长不仅没有积极提供寻人线索,也没有还款的意思。

今年4月20日,承办法官将卢、李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11月22日对二人采取拘留措施。最终,受到震慑,两位副局长积极与亲属联系,支付了执行款项。

  【案例2】银行“任性”被罚10万

随着执行风暴在河南“席卷”,法院处于风口浪尖,法院与医院、法院与银行,屡屡起争端。

被执行人赵某几年前犯诈骗罪被判罚金,但一直欠了5万不还。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查明,赵某在某银行开设的账户内有存款,遂前往划拨。却被当班工作人员以主管领导正在开会为由,拒绝办理。鉴于该银行拒不协助履行法律义务,方城县法院次日对该银行处以10万元罚款。随后,该银行主动协助法院对赵某账户资金进行了划拨。“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许多执行案款是为普通百姓追讨的,他们可能是几个干了一年活儿却拿不到工资的农民工,可能是被车撞了却拿不到赔偿的残疾人。“窗口服务人员打个哪怕是小小的官腔,也可能导致钱款再也追不回来。”

【案例3】老赖一急之下躲进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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