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8 16:02 来源:大河网
3月2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会议通过了《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常委会部分委员的述职,听取了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汇报,任免了部分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萍在讲话中指出,《规定》的顺利通过,为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紧紧围绕解决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障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举措,适时做出决议、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承担备案审查职责的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依法开展好备案审查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向常委会述职是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促进工作的有效方式,要形成长效机制。被任命的同志要珍视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掌上鹰城)



大河网 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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