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读河南省法官员额制 除院长外所有法官均需考试

2016-11-28 16:14 来源:大河网

(记者 宋向乐)作为司法体制改革中率先动起来的一环,法官员额制从试点到全省开始实施可谓万众瞩目。11月25日,大河网记者从河南省高院获悉到了关于法官员额制最全面和详细的信息,什么样的法官才有资格进行入额遴选?是不是入额后就等于进了“保险箱”?员额制对审判力量不足又有哪些帮助?答案在这里揭晓。

全面解读河南省法官员额制 除院长外所有法官均需考试

关注河南法官员额制

【关注一】

除了院长,所有法官均需考试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河南省法院对现任法官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入额选任。除法院院长采取考核方式入额外,其他具有审判职务的领导班子成员和法官全部采取“考试+考核”方式入额。其中,考试分数占30%,考核分数占70%。

考试定于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进行。

全省18个省辖市各设1个考点。省法院机关与郑州市两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在郑州市考点参加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点具体名称和地址另行通知。

考试按照刑事、民事、行政三类专业分别命题,主要考察对证据审查采信、案件争议焦点归纳、事实分析认定和法律准确适用等方面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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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许昌法院举行131名司法体制改革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

【关注二】

纪检组长等入额后,将不再担任行政职务

申请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是参加法官职务套改的法官,其中,助理审判员报名的,需在本院任法律职务满三年。

因违反审判纪律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或影响期内的;因自身原因长期不在岗位工作,近三年不在岗时间累计超过一年以上的;需要任职回避的;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立案调查、侦查的,均不得参加本次选任考试。

另外,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和行政综合部门的领导干部申请入额,进入法官员额后,不再担任现任行政领导职务(法律职务除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免职手续。

全面解读河南省法官员额制 除院长外所有法官均需考试

动员会议

【关注三】

考核内容中的民政测评将不记名投票

对所有法官来说,考核成为能否入额成功的重要一部分。大河网记者了解到了考核的主体,其中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考核由由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领导班子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入额的数量,不超过编制管理部门为省法院核定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职数的75%。其他申请入额法官的考核由省法院政治部会同纪检组、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民主测评和业绩考核。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30分,业绩考核70分。考核成绩最终按照70%折算,计入考试考核总成绩。

民主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评价等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范围为省法院全体在编在职干警。

业绩考核包括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考核、任职资历考核、年度考核情况、获奖情况考核、调研能力考核、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等6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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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

【关注四】

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也已申请入额,仅需考核

大河网记者了解到,按照《河南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经省法院党组研究,省院机关核定的法官员额数是218名,首次使用法官员额数为193名,预留员额25名,为未入额法官预留了一定空间。

据统计,省法院机关共有351名法官,有270人申请入额,需参加考试人数269人,其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7人,审判执行业务部门224人,行政综合部门(含研究室9人、审管办8人)38人;报考刑事审判专业103人,民事审判专业144人,行政审判专业22人。

报名参加考试人数与首次法官员额数之比为1.4:1。值得注意的是,在270个申请入额的人员名单中,269个需要考试,其中只有高院院长张立勇仅需要考核。

【关注五】

向办案一线倾斜,新任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不再进员额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各级法院法官员额应当配置在审判业务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等综合性审判业务部门少量配备法官员额,其他行政综合部门不配备法官员额。

领导干部在员额制改革中进入员额要凭能力、按程序,不能搞特殊化。领导干部进入员额的,必须依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

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本人坚持申请进入员额,且按照统一的遴选标准和程序,符合入额条件的,可以进入员额并在司法一线办案,但应免去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职务。

今后新任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不再进员额。

【关注六】

进入员额的法官必须办案,进入员额不等于“上保险”

张立勇要求,凡是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必须完成规定的办案任务,而且要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等。

“立案庭在分案时,可以直接把这些案件分配到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庭长名下,审管办要对院庭长办案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凡完不成办案任务的,依照员额动态管理机制,退出员额。”

张立勇说,“对能力素质、廉政作风等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入额法官要实行退出,入了员额不等于进了‘保险箱’,要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良性机制。”

【相关】

法官员额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线索提供:乔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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