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交警曝光4起酒驾醉驾违法案例

2023-02-18 08:11 来源:驻马店交警122

近日,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曝光了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司机朋友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案例一

2023年2月13日19时42分,王某某酒后驾驶一辆牌号为QY***6的小型汽车行至置地大道顺河乡路段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新区大队依法对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处罚。

案例二

2023年2月13日21时10分许,王某某酒后驾驶一辆四轮机动车行驶至置地大道顺河乡路段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新区大队依法对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3年01月20日21时30分许,付某某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豫Q7***1的小型普通客车,沿着汝河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南海路与汝河大道交叉口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付某某曾于2018年12月24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查处,付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新区大队依法对付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四

2023年2月4日22时33分许,马某某酒后驾驶一辆四轮机动车行驶至文化路与平安街交叉口南100米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开发区大队依法对马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处罚。

驻马店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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