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6 17:23 来源:驻马店交警122
近日,驻马店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行动期间,查处多起酒驾醉驾案例。市交警支队现公布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司机朋友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抱侥幸心理,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案例一
2022年9月4日21时30分许,吴某成涉嫌饮酒驾驶车牌号为豫Q7Y**6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白桥路与滨河路交叉口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数值为194mg/100ml。随后,民警在医护人员配合下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吴某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35.3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吴某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2年9月10日21时50分许,王某雨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豫QV***7的小型轿车沿确山县任普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普会寺造庄村附近时,被确山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确山县交警大队依法对王某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三
2022年8月23日13时59分许,安某磊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新淅线330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27公里东和店镇街附近时,被平舆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在医护人员配合下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安某磊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26.22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安某磊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
2022年9月10日23时10分许,李某江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码为豫QK***3的两轮摩托车沿兴业大道由北向南方向行驶至兴业大道与板桥路交叉口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开发区大队依法对李某江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五
2022年8月22日16时许,刘某伟酒后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环路西段附近时,被平舆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在医护人员配合下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刘某伟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14.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刘某伟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六
2022年9月5日01时许,张某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Q3XXX3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上蔡县蔡明路中段时,被上蔡县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上蔡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6个月的处罚。
驻马店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