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交警支队曝光4起酒醉驾典型案例

2022-08-19 10:01 来源:驻马店交警122

8月18日,市交警支队公布4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司机朋友们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别抱侥幸心理,否则后悔都来不及。

案例一

2022年8月12日21时46分,李某酒后驾驶一辆四轮机动车行驶至文明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开发区大队依法对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

2022年8月10日22时20分,陈某启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QUJ0**二轮摩托车,沿平舆县城德馨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德馨路北段上河城附近时,被平舆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在医护人员配合下对其进行血样提取,经驻马店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陈某启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10.0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陈某启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2022年8月12日22时40分,曹某伟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QDXXX7的小型新能源轿车行驶至文明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附近时,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开发区大队依法对曹某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四

2022年8月10日22时许,王某某驾驶四轮机动车由南向北行至汝河大道与风光路北20米处被驻马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高新区大队依法对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驻马店交警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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