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9 09:45 来源:驻马店融媒
关于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一、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参与学生每生每月不超过80元执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免费自愿参加课后服务。
二、市中心城区以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定价程序“一地一策”制定。鼓励财力较好的县区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给予经费保障。
三、课后服务要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是否参加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参加。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四、课后服务费坚持公益导向、不得盈利原则,根据学生参与情况,本着“自觉自愿、每月收费一次”的原则,做好费用收取和管理工作,不得跨学期、跨年度预收。服务时间和服务内容严格按照豫教基(2020)56号、教办基(2021)189号等有关要求执行。
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每学期要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收取的课后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项管理账目,专款专用,具体开支范围及标准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方案为准。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培训机构等收取课后服务费。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要做好课后服务代收费和经费使用情况的常态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学校要在醒目位置,通过固定的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布本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优惠政策和投诉咨询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七、此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起执行。